【1-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房地产中介公司向消费者个人出租房屋
B.某餐厅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
C.某运输公司为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D.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答案】C
【解析】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选项AB)的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政策(选项D)的,除另有规定外,都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单选题】按照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信用*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下列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A.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B.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暂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待核实后再作处理
C.尚未申报出口退税,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D.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答案】B
【解析】选项B: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单选题】下列情形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应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是()。
A.纳税人被盗的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自取得发票之日起90日内尚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经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C
【解析】第一,符合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①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
②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③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选项D);
⑤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①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②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选项C)、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4-多选题】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A.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个人
C.批发企业销售劳保服装
D.二手经销企业销售二手电脑
E.销售古旧图书
【答案】BDE
【解析】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选项B)的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选项E)的,都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选项D:纳税人销售旧货(二手车除外),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多选题】根据规定,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下列()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人异常凭证范围。
A.比对不符
B.重复认证
C.缺联
D.作废
E.密文有误
【答案】ACD
【解析】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向零售商销售卷烟的卷烟批发企业
B.委托加工白酒的委托方
C.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单位
D.进口金银首饰的单位
【答案】D
【解析】选项D: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交消费税,在进口环节不交消费税。
【2-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消费税税收负担不具有转嫁性
B.消费税的税率呈现单一税率形式
C.生产企业没有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均不征消费税
D.税目列举的消费品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消费税实行多环节课征制度
【答案】ABCE
【解析】选项A:消费税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税款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负担,税负具有转嫁性。选项B: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卷烟、白酒适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选项C: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选项E:消费税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1-单选题】某商贸企业从白酒生产企业购进白酒100吨、支付其不含税价款10万元,并把其中的一半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此商贸企业需要缴纳消费税()万元。
A.12
B.20
C.2
D.0
【答案】D
【解析】本题的主体是商贸企业,而非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销售白酒属于零售环节不是生产环节,所以本题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2-单选题】某手表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销售A牌–1型手表900只,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40万元;销售A牌-2型手表300只,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该手表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高档手表消费税税率20%)
A.108
B.84
C.192
D.140
【答案】B
【解析】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为高档手表,征收消费税。A牌-1型手表不含税单价=540×10000÷900=6000(元)<10000元,不征收消费税;A牌-2型手表不含税单价=420×10000÷300=14000(元)>10000元,征收消费税。则该手表厂当月应纳消费税=420×20%=84(万元)。
【3-单选题】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50元,其中包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商场,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该啤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元。
A.5000
B.6600
C.7200
D.7500
【答案】C
【解析】(1)啤酒分为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单位税额。啤酒分类以每吨出厂价的高低作为划分标准,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以上是甲类啤酒,3000元以下的是乙类啤酒。计算啤酒分类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2)A型啤酒每吨出厂价=[58000+(3050-50)÷1.13]÷20=3032.74(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50元/吨;B型啤酒每吨出厂价=(32760+150)÷1.13÷10=2912.39(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20元/吨。(3)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
【4-单选题】2021年12月,甲公司销售自产的高尔夫球杆3000支,不含增值税单价1500元/支;销售自产的高尔夫球包500个,不含增值税单价1000元/个;销售自产的高尔夫球帽10O顶,不含增值税单价150元/顶。已知,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
A.451500
B.500000
C.501500
D.450000
【答案】B
【解析】高尔夫球及球具的消费税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不包括高尔夫球帽。所以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3000×1500+500×1000)×10%=500000(元)。
【5-单选题】2022年5月甲酒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M型白酒20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260000元。已知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甲酒厂当月销售自产M型白酒应缴纳消费税()元。
A.472000
B.400000
C.452000
D.420000
【答案】D
【解析】甲酒厂当月销售自产M型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260000:(l+13%)×20%+20×2000×0.5=420000(元)。
【6-单选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销售M型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90400元。已知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甲卷烟厂当月销售M型卷烟应缴纳消费税()元。
A.44800
B.45400
C.51224
D.50960
【答案】B
【解析】甲卷烟厂当月销售M型卷烟应缴纳消费税=90400÷(1+13%)×56%+1000×200×0.003=45400(元)。
【7-单选题】某酒厂(一般纳税人)2022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含税价格7006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元。(上述货物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格,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A.383000
B.378550
C.352550
D.391240
【答案】D
【解析】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因此干红酒与粮食白酒组成套装的,要按照粮食白酒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白酒的定额税率为0.5元/斤。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12000×5+7006÷1.13)×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8-单选题】甲筷子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销售自产竹制筷子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15万元。销售自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12万元。没收逾期不予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2.26万元。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甲筷子厂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1.45
B.0.7
C.0.71
D.1.35
【答案】B
【解析】(1)竹制筷子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2)非酒类产品(木制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没收”时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3)甲筷子厂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12+2.26/(1+13%)]×5%=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