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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4)

2017-12-18 20:45:01
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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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导航】:

  一、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二、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职责

  三、基金份额登记流程

  四、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基金法律法规》第十六章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知识点】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职责、基金份额登记流程、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通过设立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事实的行为。

  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职责

  (一)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体系的模式

  1.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

  2.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

  3.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

  3.发放红利;

  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5.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份额登记流程


1.T日,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通过代销机构网点传送至代销机构总部,由代销机构总部将本代销机构的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汇总后统一传送至注册登记机构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各代销机构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数据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将确认的基金份额登记至投资者的账户,然后将确认后的申购和赎回数据信息下发至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再下发至各所属网点

3.同时,注册登记机构也将登记数据发送至基金托管人。至此,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登记


  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分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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