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局:2025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2025年山东滨州中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6日起,录取内容如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下同)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根据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特色高中建设情况,毕业班情况及服务区域初中毕业生数量等因素,适应因地制宜推进职普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综合测算、科学编制市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普通高中实行公民同招、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各县及沾化区、邹平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城区(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同)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特长生(体育、艺术类型,下同)、小语种、特色班招生等类型确需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招生学校应当具备相应教学条件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开设小语种的学校还须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备案。省级特色高中可依托其特色领域安排部分计划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5%,国家级足球特色校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可不受此比例限制,每校不超过20人。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滨州中学、行知中学(公办计划)和滨州实验中学在市城区内招生;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实验中学、无棣县可在北海经济开发区招生。
承担航空人才培养任务的山东省北镇中学,2025年面向全省招收40名具有飞行员潜质的男性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生自愿填报。招生计划、考试程序和学生管理培养办法,由山东省北镇中学发布。
3.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初中”政策。2025年,市城区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为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滨州中学、行知中学(公办计划)和滨州实验中学。以上每所学校指标生计划为当年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80%;指标生分配对象为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其中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实验中学指标生分配对象还包括滨州北海中学;指标生分配依据为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和滨州北海中学毕业生人数、前两年考取指标生招生学校实际人数和规范办学情况等。
4.自2026年起,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的方可享受指标生资格(市内转学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最终审核日期为准,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市外转入的须于学籍冻结前持相关转学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指标生资格审核,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要具体到每个班级,经班主任、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校长签字确认,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市直初中学校由滨城区教体局组织审核。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市城区以外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指标生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的80%。
6.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不限。
7.以上计划均在考试前统一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的招生简章(含空军航空实验班、特长生、小语种、特色班招生等类型)未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不得对外宣传和发布。
(二)招生录取要求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考多选”“一考多取”,即一次考试,一个平台,考生自愿选择,分类择优录取。各县市区要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鼓励职业学校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服务能力。
2.普通高中、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只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总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低于生源总数的前75%。原则上,特长生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不低于生源总数的前85%,初中阶段获得相关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比赛中个人前8名、团队(主力队员)前8名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可适当放宽要求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有关通知要求,“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中职阶段招生范围为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学籍注册地为滨州市;录取条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位次不低于生源总数的前50%,考查科目合格以上。
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填报志愿资格线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公布。
3.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考生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即具备录取资格,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普通高中肄业生、结业生均可注册,不受考试总成绩限制。鼓励考生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已确定选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不可无志愿录取到普通高中。
4.空军航空实验班、特长生、小语种、特色班招生等类型实行自主招生。市城区特长生、小语种、特色班招生等类型由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测试,结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志愿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志愿录取。市城区以外,不纳入志愿填报平台录取的普通高中录取方式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民办普通高中全市征集志愿阶段除外。
5.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计划、“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计划,市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全市征集志愿阶段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志愿填报
面向全市招生的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市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全市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阶段均通过滨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binzhou.gov.cn/)统一填报志愿,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1.第一阶段为提前批志愿填报,填报时间6月16日至17日。考生在“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和市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特长生、小语种、特色班招生等2类计划中,选报1个志愿。
2.第二阶段为提前批征集志愿和普通批志愿填报,填报时间6月29日至30日。提前批征集志愿为第一阶段“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空余计划,计划缺额情况于6月29日前发布。
普通批志愿为市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生计划,设有1个指标生志愿,5个统招生平行志愿。招生范围为市城区,滨州北海中学毕业生可选择填报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实验中学、无棣县普通高中志愿;参与无棣县普通高中志愿录取的,由无棣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另,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可预留不超当年学校总计划5%的计划参与第三阶段志愿征集或在第四阶段结束后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补录,任何学校不得接收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3.第三阶段为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填报时间7月14日至15日。以上两类志愿不可兼报。
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为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空余计划,招生范围为全市。考生可在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空余计划中选报3个顺序志愿。
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设有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4.第四阶段为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征集志愿填报,填报时间7月23日至24日。参加该阶段招生的学校为第三阶段中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生源不足的学校,空缺计划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于7月23日前公布。该阶段设4个学校志愿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4个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2个专业志愿。
(四)录取
1.“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录取。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考生线上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计划1:1投档,投档过程中若出现分数相同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
2.市城区指标生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本校指标生计划数和报考该校志愿考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参照线,参照线下30分为该校市城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滨州北海中学)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最低录取资格线及以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统一使用。
3.第三阶段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在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选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学生及家长必须提前了解拟选报志愿学校的收费标准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填报志愿后,视为认可该校收费标准和办学情况,按志愿录取后,不得更改。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同胞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民警子女有关类别报考普通高中时,按相关政策落实。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滨政联〔2022〕1号)规定执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消防救援部队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40号)要求参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一项最优惠政策。
6.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和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招生学校应于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考生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教育局,归入总录取库,录取后,不得更改,不得参与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和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所有录取工作原则上于7月31日前完成。
7.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投档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进行,线上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计划1:1投档。投档过程中若出现分数相同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由组织录取的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学校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