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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7年中考报名时间:5月15日前

2017-05-19 21: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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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得知,山西2017年中考报名时间如下:

序号
工 作 内 容
时 间
负 责 单 位
1
召开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工作会议
4月26日
省招考中心
2
中考报名
5月15日前
市招考部门
3
编排考场
5月16日前
市招考部门
4
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5月中旬
省招考中心
5
各市上报中考考生报名信息数据
5月18日前
省、市招考部门
6
审查考生加分对象资格
6月5日前
市招考部门
7
命题、制卷
6月18日前
省教科院、省招考中心
8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
6月20日—22日
市、县(市、区)
招考部门
9
网上评卷,通知考生成绩
7月15日前
市招考部门
10
各市上报省中考考生成绩数据
7月15日前
省、市招考部门
11
普通高中录取
8月20日前
市招生部门
12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第一次网上报名及录取
7月17日-29日
省招考中心
13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第二次网上报名及录取
8月15日-30日
省招考中心
14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第三次网上报名及录取
9月15日-30日
省招考中心
15
打印发放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班)学校录取审批表及考生电子档案
10月30日前
省招考中心

  (一)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4.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学历证件,按照各市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

  (1)烈士子女须持省民政厅的证明;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持省公安厅的证明;

  (3)所有军人子女须持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持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5)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

  (6)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本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3.2015年5月5日 前在初中阶段已经取得下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和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各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应交验其已经获得的证书,并填写获奖考生登记表: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证书上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中学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审核时以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组织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注册卡为依据。

  (四)全省实行统一报名号和准考证号的编排方法。中考报名号采用十位数,第一、二位为市代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五、六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第七至十位为本校(单位)考生序号。准考证号编排第一、二位为市代码,分别为01朔州、02大同、03忻州、04吕梁、05太原、06晋中、07阳泉、08临汾、09运城、10晋城、11长治。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编排考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不得随意改动,不得留空号,凡报名号与其所对应的准考证号、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中考成绩无效。

  (五)信息采集管理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执行省定的信息标准,实现招生数据准确、全面、及时。

  1. 学生的基本信息。参加中考考生的基本信息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完成,考生信息的采集须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下发的《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学生的基本信息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完成,一般不得更改新生基本信息。

  2. 各市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1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考生信息库、试题袋数统计表等)按要求于5月18日前报送至省招考中心。

  3. 考生成绩信息。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规定时间将考生成绩库上报省招考中心。

  4. 考生录取信息。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考生录取信息库由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报送。

  (六)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教基〔2012〕43号)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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