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会计师>备考辅导>正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31)

2017-12-26 11:27:03
网络综合

985考试网提供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31),希望对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子提供更多参考信息,请跟紧小编的脚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备考资料,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所属章节】

  《经济法》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知识点】善意取得制度

  1.《物权法》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4.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推荐阅读